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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1. 在醫院離世: 當病患在醫院確認離世後,護理站會首先通知醫院附設的太平間特約禮儀業者,將遺體移送到太平間。隨後,根據家屬的意願,可以選擇委託特約禮儀廠商辦理後續事宜,或通知熟識的禮儀業者前來接手遺體並處理後續事務。家屬可以選擇將遺體直接送往殯儀館,或先繞回家門口一圈(象徵性回家一次),再送往殯儀館。

    在此過程中,家屬需至醫院護理站辦理「死亡證明書正本」(建議申請10-15份)。如遇醫院下班時間,可以先申請「臨時診斷證明書」以便遺體進入殯儀館。待上班時間後,再辦理正式的死亡證明書。

    1. 由醫院返家離世: 如果希望按照習俗將病危的親人接回家中斷氣,請先確認醫師是否能開立死亡證明書,並洽詢護理站安排配備維生器材的救護車和隨車護理人員。

    2. 於家中離世: 需自費請「當地衛生機關」至家中或殯儀館開立死亡證明書(建議申請10-15份)。

    無論是哪種方式,建議在第一時間撥打聖弘生命24小時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協助。

    若家人因意外離世,需前往事故發生地所屬轄區的警察機關備案,並由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勘驗後開立遺體相驗證明書。如果證明書數量不足,可以前往檢察官所屬地檢署申請補發。

    1. 在醫院過世: 直接委託院內醫師辦理死亡證明書。
    2. 因疾病過世,但先前無就醫: 需請當地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書;若衛生所不開,則需報驗並請檢察官協助。
    3. 因疾病過世,但先前有就醫,但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 先請醫院出示診斷證明書,再請當地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書;若衛生所不開,則需報驗並請檢察官協助。
    4. 因意外事故過世: 一定要報驗並請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書。
    5. 因病或自然過世: 可委託合格法醫親臨開立死亡證明書,費用為2500元。如法醫不開,則需報驗並請檢察官協助。

    ※ 建議申請15份死亡證明書,以備日後辦理除戶、結清帳戶、保險理賠等各種情況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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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可直接撥打生命予光24小時服務專線:0905728730,由專人提供諮詢。

    若仍有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也歡迎加入官方LINE做更多詳細說明。LINE ID:@life2

    1. 主事者及逝者的身份證影本各2份,並攜帶印章。

    2. 15份死亡證明書。

    3. 擇日所需資料(包含配偶及長孫以上的直系親屬的出生年份及生肖)。

    4. 逝者的底片或照片(豎靈時使用)。

    5. 訃聞稿及家屬名單(豎靈和印製訃聞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