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FAQ
無論是在醫院、返家離世,或於家中辭世,家屬皆需妥善處理相關事宜。以下提供詳細指引,協助家屬順利辦理後續手續:
1. 在醫院離世
當醫院確認病患離世後,護理站將通知醫院附設太平間的特約禮儀業者,先行將遺體移至太平間。家屬可依自身需求選擇:
- 委託特約禮儀業者辦理後續事宜。
- 聯繫熟識的禮儀業者前來接手遺體,處理相關流程。
視家屬意願,可直接將遺體送往殯儀館,或象徵性地繞回家門口後,再前往殯儀館。
📌 重要文件辦理:
- 請至醫院護理站申請死亡證明書正本(建議準備 10-15 份)。
- 若遇醫院下班時間,可先申請臨時診斷證明書,以便遺體進入殯儀館。正式死亡證明書則可於上班時間補辦。
2. 由醫院返家離世
若家屬依習俗希望將病危親人接回家中安詳離世,建議事先確認:
- 是否可由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
- 聯繫護理站,安排備有維生設備的救護車與隨車護理人員,以確保安全。
3. 於家中離世
- 家屬需自費請當地衛生機關至家中或殯儀館開立死亡證明書(建議準備 10-15 份)。
若家人因意外離世,需前往事故發生地所屬轄區警察機關備案,並由檢察官會同法醫進行勘驗後,開立遺體相驗證明書。如所需份數不足,可向檢察官所屬地檢署申請補發。
如需協助,可撥打 聖弘生命 24 小時服務專線:04-2393-9555,我們將有專人提供即時支援與指引。
遺體安置:
根據古禮,人亡後應於大廳打水舖安置遺體,男左女右,頭內腳外。現代多數人在醫院過世後直接送往殯儀館冰存,或選擇送回家中租用冰櫃冰存。
豎靈:
指為亡者豎立靈位,古禮中以亡者衣物登高招魂。
訃聞:
又稱「訃告」、「訃音」、「訃帖」,古禮中於大殮、成服後停靈待葬時發布。現代多於出殯日印製訃聞,告知至親好友有人往生。
入殮:
將遺體放入棺木的儀式,分為小殮和大殮。小殮為沐浴、更衣、化妝;大殮為入棺、蓋棺。
出殯/告別式:
俗稱「出山」或「告別式」,由子孫按親疏奠祭,包括家奠和公奠,後者給同事、友人等外賓。
火化、安葬:
遺體經火化後選擇安葬或放進靈骨塔。
進塔/晉塔/進金:
遺體火化後骨灰置骨灰罈,放入靈骨塔安置,晉塔時祭祀亡者及土地公。
返主安靈:
出殯後將亡者之魂帛安置於祖先牌位旁,日後祭祀之用。
慎終追遠:
後續百日、對年、三年、合爐,以及每年清明、忌日掃墓祭拜等儀式。
這些流程與儀式旨在尊重逝者並安撫家屬,確保喪禮進行有序且符合傳統或個人的宗教文化要求。
【本人死亡之喪葬津貼】
(一)喪葬津貼:在投保勞保的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或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並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但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由支出殯葬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起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10個月喪葬津貼。
(二)遺屬津貼:普通傷病死亡按其死亡之當月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不論保險年資,按其死亡當月起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遺屬津貼。
(三)遺屬年金:
1.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
2.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或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數發給。
前述計算後之給付金額不足新臺幣 3,000 元者,按新臺幣3,000 元發給。
發生職災致死亡者,除發給年金外,另加發 10 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
遺屬加計: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 25%,最多加計 50 %。
※小提醒:遺屬津貼以及遺屬年金兩者只能擇一,並且要符合資格才可請領喔。
【家屬死亡給付】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一)父母或配偶死亡時,發給3個月。
(二)年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2.5個月。
(三)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1.5個月。
1️⃣ 在醫院過世
可直接委請院內醫師開立 死亡證明書。
2️⃣ 因疾病過世,且先前無就醫
需向 當地衛生所 申請死亡證明書;若衛生所無法開立,則需報驗,由 檢察官協助辦理。
3️⃣ 因疾病過世,先前有就醫,但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
可先向醫院申請 診斷證明書,再至 當地衛生所 辦理死亡證明書;如衛生所無法開立,則須報驗,由 檢察官協助辦理。
4️⃣ 因意外事故過世
此情況 必須報驗,由 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書。
5️⃣ 因病或自然死亡,可委請法醫辦理
可請 合格法醫 親臨開立死亡證明書,費用 2,500 元;若法醫無法開立,則需報驗,由 檢察官協助辦理。
💡 貼心提醒
建議申請 15 份死亡證明書,以備後續辦理 戶籍除戶、銀行帳戶結清、保險理賠等手續 使用,避免後續申請不便。
1️⃣ 在醫院過世
可直接委請院內醫師開立 死亡證明書。
2️⃣ 因疾病過世,且先前無就醫
需向 當地衛生所 申請死亡證明書;若衛生所無法開立,則需報驗,由 檢察官協助辦理。
3️⃣ 因疾病過世,先前有就醫,但醫院不開死亡證明書
可先向醫院申請 診斷證明書,再至 當地衛生所 辦理死亡證明書;如衛生所無法開立,則須報驗,由 檢察官協助辦理。
4️⃣ 因意外事故過世
此情況 必須報驗,由 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書。
5️⃣ 因病或自然死亡,可委請法醫辦理
可請 合格法醫 親臨開立死亡證明書,費用 2,500 元;若法醫無法開立,則需報驗,由 檢察官協助辦理。
💡 貼心提醒
建議申請 15 份死亡證明書,以備後續辦理 戶籍除戶、銀行帳戶結清、保險理賠等手續 使用,避免後續申請不便。
1️⃣ 主事者及逝者 身分證影本 2 份及印章。
2️⃣ 死亡證明書 15 份。
3️⃣ 擇日所需資料(包含 配偶及長孫以上直系親屬 的出生年次與生肖)。
4️⃣ 逝者底片或照片(供豎靈時使用)。
5️⃣ 訃聞稿及家屬名單(供豎靈及印製訃聞時使用)。
📌 了解更多喪葬流程,可尋求聖弘生命協助,確保儀式順利進行。
如需協助,歡迎撥打 聖弘生命 24 小時服務專線:04-2393-9555,我們將有專人提供諮詢。
我們會根據您的需求提供詳細建議,或親赴您指定的地點,為您當面解說與指導。
✅ 1. 確認禮儀公司是否合法
可查詢當地 商業登記機構 或政府網站,確認公司是否正式註冊並持有合法營業許可。
此外,也可至 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 查詢,確認葬儀社或生命禮儀公司是否具備必要的執照與證書。
✅ 2. 價格是否公開透明且合理
無論是 生前契約 或 即辦契約,都應詳細了解各項服務的費用是否合理,避免不必要的額外支出。
選擇價格透明的禮儀公司,可讓您清楚比較不同公司的費用,確保符合自身預算,避免不合理的價差。
✅ 3. Google 評價與客戶口碑
透過 Google 評論,可從 評論數量、內容、帳號真實性及商家回覆 等面向,評估禮儀公司的服務品質,選擇最值得信賴的機構。
💡 加分服務參考
- 聖弘生命禮儀師 24 小時待命,如遇緊急狀況,可隨時聯繫,確保家屬得到即時幫助與安心服務。
醫院附設太平間的特約禮儀業者,皆經過公開、公正的招標程序篩選,確保具備一定的服務水準。然而,家屬仍可依個人意願選擇合適的禮儀公司。在簽訂合約時,建議詳細確認服務內容與包含項目,以確保符合需求並避免後續爭議。
1️⃣ 備妥申請文件
準備 申請人身分證及影本,以及 受葬人死亡證明書正本,並向提供樹葬或花葬服務的縣市政府申請。(可至 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 查詢相關單位)
2️⃣ 提交申請與辦理手續
填寫 申請書及埋葬許可證明,完成繳費後,即可選擇適合的埋藏方式。
1️⃣ 備妥申請文件
準備 申請人身分證及影本,以及 受葬人死亡證明書正本,並向提供樹葬或花葬服務的縣市政府申請。(可至 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 查詢相關單位)
2️⃣ 提交申請與辦理手續
填寫 申請書及埋葬許可證明,完成繳費後,即可選擇適合的埋藏方式。
1️⃣ 準備申請文件
備妥 申請人身分證及影本,以及 受葬人死亡證明書正本,並向提供海葬服務的縣市政府申請,包括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
2️⃣ 火化與骨灰處理
遺體須先完成 火化,並將骨灰 磨細處理,確保符合海葬規範,方可進行拋灑。
3️⃣ 骨灰拋灑方式
骨灰可 直接拋灑,或裝入符合規範的 可自然分解容器 再進行拋灑。容器應選擇 易腐化且無毒 的材質,例如 紙袋、紙盒、紙罐或玉米澱粉製成的環保塑膠容器,以維護海洋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