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保補助

台灣的勞工保險涵蓋多項保障,包括生育、傷病、醫療、殘疾、失業、退休及死亡等給付,並依實際需求分階段實施。此外,為了健全勞工保險的年金制度,特別針對失能、退休及遺屬保障,增設按月發放年金的方式,即「老年年金」、「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三項給付,以提供更穩定的經濟支持。

一、請領本人「死亡給付」

▸  本人「喪葬津貼」的給付標準

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一般傷病、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身故,支付殯葬費者可申請喪葬津貼。

津貼金額依據被保險人死亡日前 6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給付標準如下:

  1. 有遺屬者:可請領 5 個月 的喪葬津貼。
  2. 無遺屬者(或遺屬不符合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請領資格):可請領 10 個月 的喪葬津貼。

▸  本人「遺屬津貼」的給付標準 

遺屬津貼的金額

勞保年資

普通傷病死亡

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

小於1年

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1次發給10個月遺屬津貼

不論保險年資,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遺屬津貼

2年以上

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1次發給30個月遺屬津貼

▸ 本人「遺屬年金」的給付標準

遺屬年金的給付標準

給付資格 1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

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

給付資格 2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

給付金額不足新臺幣 3,000 元者,按新臺幣3,000 元發給

給付資格 3

按其死亡之當月(含)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1次發給30個月遺屬津貼

貼心提醒:勞保的「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僅能擇一申請,無法同時領取!

二、請領家屬「死亡給付」

▸ 家屬「喪葬津貼」的請領標準

在被保險人保險有效期間內,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不幸過世,可申請喪葬津貼。此處所指的父母與子女,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婚生子女(包含依民法規定視為婚生子女者),以及依法收養的養子女。

喪葬津貼的金額依據家屬死亡日前6個月內,被保險人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給付標準如下:

  1. 父母或配偶死亡:可請領 3 個月 的喪葬津貼。
  2. 年滿 12 歲的子女死亡:可請領 2.5 個月 的喪葬津貼。
  3. 未滿 12 歲的子女死亡:可請領 1.5 個月 的喪葬津貼。

三、申請本人「死亡給付」

▸ 本人申請「喪葬津貼」,所需文件:

申請本人死亡給付所需文件:

  1. 申請書與收據:填寫「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死亡證明文件:提供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法院核發的死亡宣告判決書。

  3. 戶籍謄本

    • 應附載有死亡日期的被保險人全戶戶籍謄本。
    • 申請人須提供死者死亡日期之後申請的現住址戶籍謄本。
  4. 殯葬費用相關文件

    • 檢附殯葬費用支出單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 若支付殯葬費者為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的受領人,可改以切結書代替。

▸ 本人申請「遺屬津貼」,所需文件:

申請本人死亡給付所需文件:

  1. 申請書與收據:填寫「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死亡證明文件:提供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法院核發的死亡宣告判決書。

  3. 戶籍謄本

    • 需附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
    • 若受益人為養子女,謄本須顯示收養及登記日期。
    • 若受益人與死者戶籍不同,需同時提供各自的戶籍謄本。

▸ 本人申請「遺屬年金」,所需文件:

申請本人死亡給付所需文件:

  1. 申請書與收據:填寫「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死亡相關證明文件:需提供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法院核發的死亡宣告判決書。

  3. 戶籍謄本

    • 應附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
    • 若受益人為養子女,戶籍謄本須顯示收養及登記日期。
    • 若受益人與死者不在同一戶籍,需同時提供各自的戶籍謄本。
    • 若申請遺屬年金給付,且受益人為配偶,戶籍謄本須載明結婚日期。
  4. 其他證明文件(依申請資格提供)

    • 以「在學」身份申請(子女或孫子女):提供在學證明或學費收據。
    • 以「無謀生能力」身份申請:提供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或受禁治產宣告的相關文件。
    • 以「受被保險人扶養」身份申請(孫子女或兄弟姊妹):提供能證明扶養關係的相關文件。

四、申請家屬「死亡給付」

在辦理死亡給付申請前,需先至戶政事務所完成死亡登記,之後可選擇以下三種方式之一進行申請:

  1. 戶政機關通報申請:被保險人在戶政事務所辦理家屬的死亡登記時,可攜帶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透過戶政機關同步通報申請。

  2. 線上申請(自然人憑證):若被保險人持有自然人憑證,可透過勞保局網站的「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3. 書面申請:填妥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被保險人可自行申請,無需投保單位蓋章),並附上本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郵寄或親自送至勞保局辦理即可。

五、「死亡給付」的核發時間

▸ 本人申請「喪葬津貼」

  1. 一次性給付:當申請手續齊全並經審核通過後,勞保局將於收到申請書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發,並在核發後約3至5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入申請人指定的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2. 年金給付:申請手續完成並經審核通過後,從申請當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符合停止發放條件的當月為止。若遺屬年金的受益人未在符合請領資格的當月提出申請,則自申請日起可追溯補發最多5年的給付,但已由其他受益人領取的部分不適用此規定。每月應發放的年金,勞保局會於次月底前匯入申請人指定的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貼心提醒:申請當月的認定,以郵局郵戳日期或勞保局收到申請的日期為準!

▸ 家屬申請「喪葬津貼」

一次性給付:申請手續完成並經審核通過後,勞保局會在收到申請書後的10個工作日內核發,並於核發後約3至5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入申請人指定的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六、試算「死亡給付」的金額

▸ 點擊快速查看:「本人」死亡給付(一次給付)

▸ 點擊快速查看:「家屬」死亡給付

勞保局提供勞保、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與津貼試算功能,讓您初步了解可請領的金額。不過,請注意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核發金額仍需以勞保局的審核結果為準!

七、瞭解更多勞保的相關資訊

可以進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網站內容詳讀更多勞保資訊,或是詢問協助的禮儀服務人員喔!